今天到警局辨識失去的汽車音響。
鄰居前幾天已經在警局認出了她的Astro解碼器,也通知我也去辨識我的失物。
鄰居的失物還不能拿回去,因為要作為呈堂證物。
原本以為輕而易舉的事情,還是出了一點小意外。
負責調查我案的「咸蛇」探長,對於鄰居「抓到賊」並「起獲贓物」的敘述,顯得愕然。
且不論警方為什麼那麼沒有協調,抓賊神探或是另有其人。
一番擾攘,原來「咸蛇」隔壁房的阿查曼探長才是捉賊英雄。
結果,讓我看的音響「贓物」,並不是我所有。然而Astro解碼器上的卡號,卻是鄰居失物的明證。
還是那句,賊捉了,放下心頭大石。
JianXia.mp3
Sunday, March 14, 20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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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comments:
贼捉得倒是挺快的。。
每個人都這麼說,顯示大馬警方要努力改變形象,我們也應該多跟警方合作,因為某一些警員也是可以相信的。
http://ccheinn.blogspot.com/
我觉得这个人的预测蛮准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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